
2025年11月4日,投保人在某保险公司涡阳支公司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约定意外身故、伤残保额30万元,保险期间自2025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4日,保费400元。然而,仅仅20天后,也就是11月25日,投保人在居住房屋内意外身亡,公安机关出具了非正常死亡证明书,明确死亡原因为意外身亡。
投保人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是他的配偶和子女共4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没想到,保险公司却以“死亡原因系心跳呼吸骤停,属于保险条款约定的猝死免责情形”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多次协商,都没有达成一致,继承人无奈之下,只好将保险公司诉至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安徽瀛皖天静律师事务所的孙富强律师接手了这个案件。他第一时间开始梳理保险单、公安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核心证据。经过仔细分析,他明确了案件的争议焦点,那就是死亡性质的认定以及免责条款的适用问题。
到了庭审的时候,孙富强律师重点进行了论证。他强调公安证明具有法定效力,而且心跳呼吸骤停并不等同于猝死。同时,他还指出保险公司没有履行现场勘查与死因核查义务,存在过错。孙律师用完整的证据链反驳了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坚定的主张全额赔付。
最终,法院采纳了孙富强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理赔款30万元,并且承担案件受理费。这一结果,让4位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其实记住这几点就能避坑。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条款,遇到理赔纠纷不要慌,要及时收集好相关证据,必要时找专业律师帮忙。
结尾
本案中,孙富强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成功为投保人继承人争取到30万元的全额赔付,让继承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孙富强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在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经验。他毕业于淮南师范学院,拥有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为处理这类复杂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信在未来,孙富强律师会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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