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3年11月10日这一天,一场交通事故打破了李一家原本平静的生活。李在这场事故中不幸离世,他的家人陷入了巨大的悲痛之中。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李的家属李、李、李、李、李五人共同委托了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的李和柴昊然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将被告马以及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XX公司告上了法庭。
柴昊然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云南大学滇池学院,现就职于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在民事和刑事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专精于建工类合同案件。他始终秉持“以法为基、以信为本、以民为念”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在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751,152.52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马委托了云南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他对原告提出的费用并不认可,指出被抚养人计算不准确,同时提议自己的责任比例为50%,认为应由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而被告保险公司委托其员工陈为特别授权代理人,辩称事故车有交强险和商业险,应按保险合同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还指出精神抚慰金及诉讼费不在保险赔付范围。
柴昊然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他深入研究了交通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仔细审查了交警的责任认定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在庭审过程中,柴昊然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原告据理力争。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确认事故责任由原告和被告马共同承担。判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共计681,107元。对于超出保险赔偿部分的损失,由马按责任比例赔偿。在被抚养人生活费方面,法院经过严格审查,认定只有死者李的父亲和子女符合条件。同时,法院酌情将精神抚慰金定为20,000元。
柴昊然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他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优势。他注重对案件细节的把握,精准地分析了案件的争议焦点,为原告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的专业服务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也体现了他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担当。
在执业过程中,柴昊然律师不仅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租赁合同等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曾担任富滇银行代理律师追讨贷款类欠款,累计追讨民间借贷类案件借款本金上千万元,还担任地方医院、文旅部门、国企专项服务法律顾问等。这些经历都进一步提升了他的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使他能够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这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为原告讨回了公道,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柴昊然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相信在未来,他将继续在法治领域深耕,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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