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西抚州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以民间借贷为由将三名自然人列为共同被告,企图让另外两名被告为一人的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若败诉,这两名被告将背负巨额债务,家庭房产也将面临被查封、拍卖的风险。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2016年开始执业的魏建明律师接受了三被告的共同委托。魏建明律师所在的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西抚州东乡区,他作为该所主任,拥有南昌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案件逾百件,民商案件逾千件,在民间借贷等民商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魏建明律师秉持“专业、诚信、卓越、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全面审查证据、核对资金流水、还原签字背景。他提出核心抗辩,从无借款合意、无收款行为、无资金使用、无债务追认四个维度严密论证,将另外两名被告排除在债务之外。同时,他明确指出不动产抵押必须登记生效,本案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完全无效,且部分签字人并非产权人、无权处分,从法律上彻底否定了原告实现抵押权的可能,保住了家庭房产。
此外,魏建明律师提交证据证明相关签字发生在实际借款人患有精神疾病住院、被债权人上门施压的特殊背景下,签字仅为“见证同意抵押”,并非承诺共同还款,大幅削弱了原告关键证据的证明力。他还逐笔核对转账流水、已还款金额,依法否定高额利息约定,按合法年利率计息,并扣减已支付款项,切实降低了当事人的债务总额。
在庭审中,魏建明律师针对原告“共同借款、债务加入、抵押有效”三大核心诉求逐项击破,论证严谨、依据充分、逻辑清晰。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全部抗辩观点,认定案涉借款系一名被告个人债务,另外两名被告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案涉房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依法设立,驳回了原告对另外两名被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作为江西省律师协会残疾人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等,魏建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为两名被告实现零责任脱责,保住了家庭重大财产安全,实现了完胜结果。他用专业与责任守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在法律实务中的解决难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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