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内蒙古的一个普通日子里,被告人张X的生活却被一场法律风波彻底打乱。他参与了某网络投资平台的推广,以高额回报吸引不特定公众,吸收了大量资金。如今,他站在了法庭之上,面临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指控,而他将希望寄托在了王琸韬律师身上。
王琸韬律师,中共党员,自2020年起执业于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是该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同时担任锡林郭勒盟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她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本科学士学位,不仅拥有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还是四级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她深耕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擅长无罪辩护、罪轻辩护等细分类型案件。她还获得过锡林郭勒盟首届律师辩论大赛十佳辩手、锡林郭勒盟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十佳辩手等诸多荣誉,是锡林郭勒盟融媒体中心《活法》栏目特约普法律师。
在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被告人张X参与的网络投资平台推广活动,通过微信群、宣讲会等方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涉案金额高达369万余元。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提起公诉。张X委托王琸韬律师为其出庭辩护。
王琸韬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全面审查了审计报告、银行流水、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全案证据。在庭审中,她围绕涉案金额认定、主观认知、地位作用、自首与从犯认定、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焦点问题,发表了完整的辩护意见。她深知,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被告人的量刑,因此在辩护过程中,她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被告人有利的点。
对于涉案金额的认定,王琸韬律师仔细分析了相关证据,提出了合理的质疑。她认为,在计算涉案金额时,应当考虑到一些实际情况,避免出现金额计算不准确的问题。在主观认知方面,她强调被告人可能并不完全清楚该网络投资平台的非法性质,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在地位作用上,她指出被告人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并非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
同时,王琸韬律师还提及了被告人的自首情节以及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的表现。她认为,这些情节都应当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请求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从轻、从宽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张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继续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对违法所得54万元予以追缴,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法院认为,被告人未经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扰乱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综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了上述裁判。
王琸韬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全面履行了刑事辩护职责,围绕事实、证据与法律充分发表意见,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量刑权益。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灵活的辩护策略,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责任担当。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她将继续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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