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言
2024年11月,杨X驾驶超标电动三轮车与李X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交警部门认定杨X负主要责任,李X自行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杨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62716.99元。杨X对事故责任划分有异议,且认为赔偿费用不合理,案件陷入不利局面。此时,这份棘手的材料送到了来自江西景德镇的俞云才律师手中。2021年开始执业的俞云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经验丰富,尤其在处理此类纠纷上有自己的一套方法。
证据质证
俞云才律师接手案件后,没有丝毫懈怠。他针对原告提交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三期鉴定、收入证明等各项证据逐一进行审查,并提出专业的质证异议。凭借他丰富的办案经验,深知证据在案件中的关键作用。他指出原告部分证据存在瑕疵,不能完全作为赔偿依据。同时,俞律师提交了当事人身份证明及垫付医疗费的转账记录完成举证,为后续的抗辩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认定与赔偿核算
俞云才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按双方过错认定合理责任比例,按法定标准核算赔偿费用。他认为不能仅仅依据原告的主张来确定赔偿金额,而应该以法律为准绳。在庭审中,俞律师据理力争,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并且,他配合法院完成伤残重新鉴定程序,全程围绕剔除原告不合理赔偿主张、降低当事人赔偿责任展开诉讼抗辩。
案件结果
本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后,法院采纳了俞云才律师的多项质证意见与合理主张。未按原告单方鉴定认定误工期,而是依法酌定相关赔偿期限并按法定标准核算各项损失。最终认定原告合法损失合计154186.77元,酌定杨X承担70%的事故责任,扣除其已垫付的医疗费4126.6元后,仅需赔偿原告103804.14元。原本高额的索赔金额大幅核减,杨X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俞云才律师的专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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