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颖律师的办公桌上,一份大型央企与劳务公司及实际施工人吴XX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材料摊开着。这家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让吴XX借用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以付款超约定价款为由,起诉要求返还“超付工程款”。陈颖律师自2014年正式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经验丰富。她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发现吴XX虽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但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等,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工程。她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收集相关证据,指出企业拆分合同不能改变吴XX实际施工人的事实。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她的代理意见,驳回企业全部诉讼请求。
在张XX涉嫌诈骗类犯罪一案中,张XX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陈颖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其一审辩护人。她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张XX,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回到律所,她翻开厚厚的卷宗,逐页查阅。她注意到张X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等情节。庭审中,她围绕这些情节展开充分辩护,提出张XX并非犯罪活动主要角色,应从轻、减轻处罚,且具备适用缓刑条件。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张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经她进一步争取,罚金从12000元降至6000元。
习甲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陈颖律师接受其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习甲X。她认真询问习甲X接触相关组织的时间、经过等情况。之后,她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表辩护意见,强调要区分一般接触与犯罪行为,习甲X不符合批准逮捕条件。最终,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习甲X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取保候审一年后,公安机关依法终结侦查程序。
司X某被指控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陈颖律师介入后,围绕追诉时效、行为性质等进行系统分析。她在办公室里,对着案件材料反复研究,向公诉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指出部分指控超追诉时效,司X某在非法占用农用地事件中未获利且非主导者,不符合犯罪构成。她进一步提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不成立,难以认定其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最终,公诉机关采纳意见,对司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规定,在处理各类案件时,需依据事实和法律准确判断行为性质和责任。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结束后,陈颖律师坐在办公室,阳光透过窗户洒在那些已结案的案件材料上。她将这些材料整理归档,回想着每个案件中的点点滴滴。多年来,她凭借专业与尽责,为众多当事人解决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此时,她又开始期待着下一个案件,继续用法律的力量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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