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一场涉及股东出资责任的执行异议之诉拉开帷幕。两名原告作为众多劳动者代表,在追讨工资等执行公司无果后,转而起诉股东,要求其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委托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张远辉律师的是其中一名股东,该股东先在一个案件一审时缺席,但庭前提交了306万元转到公司公帐的银行流水,称出资早已缴纳。
自2012年开始执业的张远辉,在广东广州这片法律热土上,凭借14年的执业经验,专注于公司法纠纷和公司法律顾问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二审案件办理有上百件。作为广东裁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他秉持“法律专业、专一,服务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处理过大量公司类案件。
一审中,由于银行流水打印、复印问题及交易明细无备注内容,且工商登记显示被告股东为认缴,法院判决股东败诉。张远辉接手上诉案件后,要求股东打印306万元的单笔转账回执,该回执“摘要”及“备注”栏中均有“实缴投资款”的内容,并与上诉状一并提交。此后,他还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尽管距转账缴纳出资日期已过3年6个月,但在银行配合下,赶在二审开庭前完成并提交给法院。
在另一个原告李X起诉的案件一审中,张远辉当庭提交了转账回执及验资报告。庭审中,对方要求查询公司公帐明细,法官允许查询转账日期后的一年明细。在郭X二审案件开庭时,张远辉向法官解释,若股东有抽逃出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出具验资报告,法官不再纠结抽逃出资问题。最终,郭X二审案件改判股东胜诉,认定股东有实缴出资。后来李X案件一审也判决股东胜诉,判决书指出抽逃出资证据不足。
张远辉凭借丰富的公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功底,通过获取关键证据、合理利用专业资源等方式,成功解决了证明股东实缴出资及排除抽逃出资嫌疑这一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让股东避免了承担50多万元的赔偿责任,体现了他在公司法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为客户服务的尽责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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