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0月,原告XX经营部与被告某大型建筑集团公司签订《砂石购销合同》,然而付款条件成就后,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在此情况下,原告委托吴震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场法律较量就此展开。
吴震律师2018年开始在广西南宁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建筑工程领域有着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作为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同时也是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秉持“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全力以赴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被告构建了看似严密的抗辩体系,以结算单仅有指定人员签字未加盖公司公章、原告未开具发票、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为欠付货款的2%等理由拒绝付款。吴震律师精准抓住法律逻辑核心,展开了一系列有力的诉讼策略。
首先,在结算单效力认定方面,吴震律师紧扣合同约定,主张指定结算人员签字即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在被告拒不申请笔迹鉴定的情况下,促使法院直接认可结算单效力,锁定了欠款金额,精准破解了结算效力难题,夯实了债权基础。
其次,对于被告“先票后款”的恶意抗辩,吴震律师指出被告长期拖延结算、恶意阻却付款条件成就,无权以未开票为由拒付货款。法院采纳了该意见,认定付款条件已成就,有力地维护了交易公平。
再者,关于违约金问题,吴震律师提出合同约定违约金上限仅2%,远低于资金占用成本,依法应予调整。最终法院支持按年利率6%计算违约金,显著提升了债权实现价值,成功弥补了委托人的实际损失。
此外,本案涉及两个经营部混合结算,吴震律师清晰剥离两笔交易金额,准确得出本案欠款,与法院认定完全一致,确保了本金全额支持。
从证据整理、庭审辩论到法律适用,吴震律师全程专业把控,在简易程序内快速胜诉,帮助中小XX商户成功追回大额欠款。他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严谨的逻辑思维,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提供了有力的解决方案,为供应商向大型建筑企业追收欠款树立了有利判例,彰显了其在法律实务中解决痛点与难点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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