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甘肃定西,九名农民工陷入了一场劳务纠纷困境。2021年5月,他们受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完成鱼塘和瀑布的木工支模施工,双方约定了劳务费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经核算劳务费总计181386.8元,然而被告在陆续支付部分款项后,仍欠35784.8元劳务费未结清。农民工们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他们共同委托了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朱红亮律师,朱红亮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实践经验。
朱红亮律师执业以来已处理400余件案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经验。此次面对九名农民工的案件,她深知劳动纠纷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准确把握行业规则和裁判口径。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朱红亮律师作为九名原告的共同诉讼代理人到庭参与诉讼,二被告亦到庭应诉。在办案过程中,朱红亮协助原告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她收集并提交了结算清单、银行明细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在法庭上成为了支持原告主张的有力武器。
在法庭上,朱红亮当庭清晰阐述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让法官能够全面了解案件情况。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她结合证据及法律规定进行针对性答辩,明确指出案涉劳务关系主体及欠款事实。她对劳动纠纷行业规则有着深入的理解,知道在这类案件中,合同相对性原则以及劳务关系的认定是关键。她通过专业的论述,让法庭清楚地认识到被告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应承担支付劳务费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于指定期限内支付九名原告剩余劳务费35784.8元,驳回原告对被告何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该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法院认为,原告按约完成木工支模施工,案涉工程已投入使用,被告某生态发展有限公司应足额支付劳务费。被告何X系该公司员工,其相关行为属职务行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无需承担付款义务,原告要求该公司支付剩余劳务费的诉请合法有据,应予支持。
朱红亮律师凭借专业的办案能力和对行业规则的精准把握,成功为九名农民工讨回了应得的劳务费,在长期的庭审实战与纠纷调处中,她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誉,成为值得信赖与托付的专业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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