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上,一份标注着“xx汇通公司投资总监”的名片被郑重呈递,这看似普通的名片,却是揭开一场诈骗案的关键证据。名片的主人黄某,冒充该身份,以合作开发广西旅游项目为由,骗取了被害人杨某的信任。
石晓波律师,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有着扎实的民商法与侵权责任X理论基础。他深耕交通工伤领域,但此次面对这起诈骗罪案件,同样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与能力。
黄某的诈骗手段多样。他先是虚构身份,对外自称“xx汇通投资总监”,让被害人基于此身份签订《合作协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前期确实有考察行动,但从2020年1月起,项目已停滞,他却仍以虚假信息继续索要钱款。2019年9月,他以杨某需借款20万为由借得款项,却仅转交10万元,另10万元用于个人还款及消费。
石晓波律师所在的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团队分工明确。资深律师精准研判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整体解决方案;骨干律师精通攻防技巧,将策略转化为具体执行方案;青年律师及助理则运用科技工具,开展类案分析、文书制备等工作。在这起案件中,团队协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石晓波律师深知“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界限在于“非法占有目的”。即便存在真实合作背景,若后期虚构事实、隐瞒资金真实用途,仍可构成诈骗。他重点审查资金流向与主观意图,精细化切割时间段,区分了“2019年真实运作期”与“2020年后虚构推进期”。对于黄某冒用身份的情况,法院更关注其是否实际履行合同,若完全未履约,则身份造假直接指向诈骗故意。
最终,法院认定黄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235,600元。这一结果不仅为被害人挽回了损失,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石晓波律师秉持着“用尽一切合法手段,把你能拿到的赔偿数额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他和团队从证据收集到法律方案制定,再到庭审辩论,全程为被害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这起案件也为律师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启示,要深挖资金流水,精准划分履约与欺诈阶段,区分民事违约与刑事诈骗边界。在法律的道路上,石晓波律师和他的团队将继续以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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