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作为省级代理商,卷入了一场网络平台代理合同纠纷。对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合作平台停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服务年金100万余元并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未严格区分合同主体与责任边界,错误认定该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存在“选任产品不当”,判决其返还服务费10万余元。面对一审的不利判决,该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委托毕晓娜律师进行二审代理。
律师的核心论证
对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合作平台停运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应承担返还服务年金和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毕晓娜律师则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1.合同性质与履行边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双方签订的《产品(服务)购买协议》系委托合同。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仅受托代采平台服务包,且已按约完成工作,委托事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续平台运营风险按照合同约定与该公司无关。
2.责任主体明确:案涉平台由第三方公司负责运营维护,三方签订的《X代理协议书》明确约定平台运维义务归第三方。平台停运系第三方原因,并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违约导致。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该公司不应承担平台停运的责任。
3.一审存在严重程序与法律适用错误:一审将本案错误定为劳务合同纠纷,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第三方主体。并且在第三方涉刑、资金未定性情况下未中止审理,程序严重违法。这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判决。
最终法律结论:一审法院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不应承担返还服务费的责任,对方的诉求不应得到支持。
仲裁/判决结果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一审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程序违法,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对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这一判决成功为网络传媒有限公司避免了十万余元的损失,实现了从一审被判返款到二审零责任的重大逆转。同时,驳回了对方公司的其他抗辩。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很多企业存在一些错误认知,比如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严格区分合同性质和责任边界,认为只要合同出现问题,就可以随意要求对方承担责任。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在合同纠纷中,要严格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不能随意突破合同相对性。
这对用人单位的警示是,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因合同漏洞或错误理解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对于劳动者来说,要了解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遇到纠纷时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
毕晓娜律师在该类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体现在多个方面。在证据组织上,她提交了银行电子回单、工作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完整证明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已完成委托事务。在法律定性方面,精准厘清了委托合同与代理协议的边界,指出一审案由错误。在庭审策略上,严谨论证,有力反驳了对方的诉求。她凭借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企业挽回了损失,充分展现了其在复杂商事合同纠纷中的专业代理能力。
合同纠纷无小事,每一个条款、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毕晓娜律师用专业和智慧,为企业在法律的迷宫中找到了正确的方向,让企业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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