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在申请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遭遇难题,社保部门认定其1981年4月-1992年12月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为0个月。一审法院也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四川贞明律师事务所执业4年的刘兴方律师接手了委托人的二审案件。刘兴方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深耕劳动纠纷、合同事务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在养老保险待遇这类行政纠纷案件上也有着自己的见解。
委托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自己是集体企业计划内招工,档案涂改并非本人原因,社保部门应据实认定连续工龄。刘兴方律师深知这类案件的复杂性,尤其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政策适用。他明白,要想为委托人争取到权益,关键在于找到有力的证据和准确适用相关政策。
刘兴方律师主动出击,积极调取关键新证据。他获取了街道办证明以及原档案管理人员的证言,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这一行为展示了他对案件证据特点的深刻理解,他清楚在这类行政纠纷中,证据的完整性和关联性至关重要。通过这些新证据,证明了档案涂改并非委托人的过错,从而推翻了一审“证据不足”的认定。
同时,刘兴方律师深度梳理了四川省、德阳市关于集体企业职工工龄认定的历史政策。他指出社保部门机械适用档案规则,忽视了历史遗留问题,存在违法之处。这体现了他对行业规则和裁判口径的精准把握,能够从政策层面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在二审过程中,刘兴方律师凭借着这些努力,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采纳新证据、纠正一审错误。最终,二审法院直接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这一结果不仅是程序上的胜利,更是实体上为委托人争取到了重新核定养老待遇的重大转机,为委托人追回数年工龄与对应养老待遇奠定了基础。
刘兴方律师的努力不仅体现在法律层面,还体现在对弱势群体权益的维护上。针对退休职工养老保障的核心诉求,他全程专业代理、耐心沟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老年当事人生存保障权益。他的这些行为也为他赢得了诸多荣誉,他是绵竹市法学学会会员、绵竹市法学会专家库成员、德阳市第八届律师协会评价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这些身份是对他专业能力和社会贡献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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