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俊健律师深耕经济合同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2000余件,其中经济合同相关案件600余件。他曾在执法公职单位工作,后投身律师行业,2007年正式执业。他秉持“为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法律支持不懈努力”的理念,在基层法律服务中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租赁合同纠纷央企拒付案中,某建筑器材厂与央企集团下属公司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承租方拖欠租金和租赁物。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求,但央企集团不服上诉。朱俊健律师作为二审代理人,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等要点答辩。他精准抓住央企子公司注销未通知债权人、母公司100%控股的关键,依据《民法典》确立母公司直接承担全部责任,堵死逃债路径;指出2017年结算仅为阶段性付款凭证,确认租金金额真实合法;结合提货单制式等认定钢模板事实租赁关系,为原告追回全部缺失物资。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其意见,原告全面胜诉,全部债权获得法律支持。
另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中,原告魏XX与XX集团签订合同,被告长期拖欠租金且未返还租赁物。一审判决被告支付租金等,被告上诉,辩称项目部公章系伪造等。朱俊健律师构建“职务行为+表见代理+实际使用+证据闭环”代理思路,抓住上诉人一审放弃公章鉴定、二审无证据推翻印章真实性的关键,结合项目部印章实际使用事实,稳固合同效力;通过施工现场公示牌等证据证明蒋XX系代表公司履职,使高院认定行为后果由公司承担;明确本案系民事纠纷,推动法院继续审理;整理提交完整凭证,驳回上诉人“数量不实”的抗辩。最终原告全面胜诉,数百万元债权获得终审司法保障。
还有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原告冯XX与两大建工企业签订合同,两被告拖欠租金和租赁物。一审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两被告上诉。朱俊健律师深挖证据链条,论证两枚项目部印章构成表见代理,两公司均系实际受益人,项目负责人和材料员行为对两公司有法律约束力。最终省高院采纳其意见,原告完胜,数百万元租金、器材款及违约金得到法律保障。
朱俊健律师在这些案件中,以专业能力对抗大型企业,为中小建筑器材租赁企业挽回大量经济损失,成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维权领域的佼佼者。他用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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