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2025年,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经营企业的当事人甲因业务需求,通过一些途径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众多条,经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不过后续当事人仅少量联系信息对应主体,未促成实际业务,也未从中获利,之后还将留存信息删除。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
到了2025年7月3日,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当事人甲提起公诉。该类案件,如果是合法使用,应适用司法解释获利五万才构成犯罪的入罪标准,但当事人陈述用途时提到“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仍属违规违法,所以使用用途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只能按5000条入罪的标准来判定,当事人涉案48000余条,差点超过50000条三年标准,情况较为严峻。
这时,赵骄虎律师介入此案。赵律师从2011年开始执业,十余年间已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近200件,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前期努力争取不起诉,但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悔罪表现进行辩护。
最终,法院考虑到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结合其“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赵律师成功帮助当事人避免实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
案例二:危险驾驶罪案件
2025年8月24日凌晨3时许,在镇江市某区,当事人甲X机动车驾驶资格处于注销状态,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某路段行驶。当行驶至某路口附近时,发现前方设有酒驾检查点,甲X遂倒车逃跑,后将车辆横向停放在机动车道并下车逃至人行道,被交警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检测,甲X呼气酒精含量为124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21.9毫克/100毫升。
2025年9月24日,甲X因本案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镇江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甲X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甲X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此案件中,赵骄虎律师作为甲X的辩护人,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和对各类刑事案件的深入研究,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关键辩护意见。他指出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其驾照注销情形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无证驾驶;甲X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X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甲X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同时采纳赵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甲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已预缴);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赵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最大限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其工作、生活的负面影响。
律师价值
在这两个案件中,赵骄虎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面对涉案信息数量多难以争取不起诉的困境,他精准抓住案件中的有利情节,通过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运用,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他对案件情况进行细致分析,提出针对性的辩护意见,成功推动法院对当事人从轻、从宽处理。其辩护策略不仅基于法律规定,还充分考虑了案件的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具体状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会严格审查信息获取的用途是否合法,若用途涉及违法,则会按照相应的入罪标准进行判定。同时,对于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的当事人,法院会综合考虑给予从宽处理。而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对于存在从重情节的情况,法院会仔细辨析法律规定,判断是否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并且,当事人的悔罪表现、家庭情况等因素也会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范围。
结尾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赵骄虎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显著优势。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对法律条文有深入解读,善于发现案件中的有利情节并进行有效辩护。在处理复杂案件时,他策略灵活,行动迅速,以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良好的结果,是刑事犯罪案件当事人及家属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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