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樊佳佳律师在民商及刑民交叉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经济纠纷、经济犯罪及刑民交叉案件,同时在公司法律顾问、交通事故、劳动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她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其中经济类案件占比约60%。
就像之前有位张女士,在某美容美发店内经店主推荐,向被告张XX个人微信转账购买养生项目。服务未完成后,张女士要求退款,却遭遇难题。店家称“个人收款与己无关”,试图逃避责任。张女士找到樊佳佳律师寻求帮助。樊佳佳律师擅长精准梳理交易链条,她代理张女士,成功将合同责任锁定于美容店而非个人,突破被告“主体不适格”抗辩;同时据理主张张XX个人留存款项应返还。法院采纳了樊佳佳律师的核心意见,判决两被告分别返还合计58330元,为张女士挽回近半损失。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樊佳佳律师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时,能够深入分析交易环节,准确把握法律关系,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这里,美容店和张XX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合同约定,理应承担退款责任。如果你遇到类似的消费合同纠纷,要注意保留交易记录等证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张女士的事刚解决,黄先生的案件又凸显了樊佳佳律师在刑事领域的专业能力。黄先生被控开设赌场,赌资达21万。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樊佳佳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她长期处理刑民交叉案件,擅长从证据链入手。她精准捕捉案件证据短板,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紧抓“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一核心,质疑赌资认定、组织行为、主观故意等关键证据链条的完整性。促使检察机关两次审查后退回补充侦查,最终认定证据不足,成功为黄先生争取到不起诉决定,使其免于刑事追诉,避免了有罪判决带来的严重后果,充分维护了黄先生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权益。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面对刑事指控时,当事人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律师能够从专业角度审查证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这几个案例可以看出,无论是民商纠纷还是刑事指控,樊佳佳律师都能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证据的收集和分析至关重要,同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支持,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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