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并立功的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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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犯罪人在犯罪后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人在犯罪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人在犯罪后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原《刑法》第68条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修正案(八)》删去了《刑法》这一款内容,而是依照自首与重大立功的规定,综合考量,适用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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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首立功的如何处理?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谓立功表现,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较多的一般罪行,经查证属实的;

2、提供重要线索,使司法机关得以破获其他案件的;

3、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犯罪分子的。

这里所说的犯罪分子是指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指犯罪分子被捉拿归案以后,不仅要彻底交代自己的罪行,而且还主动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这是立功的-种表现形式。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所谓查证属实是指必须经过司法机关查证以后,证明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确实属实。如果经过查证,犯罪分子揭发的情况,不是事实或者无法证明或者不属于犯罪行为,那么也不算是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立功表现的另一表现形式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所谓提供重要线索,是指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提供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重要犯罪线索,即证明犯罪行为的重要事实或有关证人等。这种提供必须是自己知道的,是实事求是的,不能是编造的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是指司法机关根据犯罪分子提供的线索,查清了犯罪事实,侦破了案件。

综上所述:如果犯罪分子自己主动投案自首,不仅坦白从宽的交待了自己所犯的罪行还协助司法机关侦破了案件,这就是立功的表现,如果立功表现轻的,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立功表现重大的,则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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