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诈骗罪具体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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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合同的概念,民法学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合同是指确立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劳动合同诈骗罪具体是什么

劳动合同诈骗罪具体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关于合同的概念,民法学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理解合同是指确立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包含经济合同、行政合同、劳动合同等;狭义的合同是指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指2009年)中国关于合同概念的民事法律规定有二条。

一是《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是《民法通则》第85条: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诈骗罪的认定需要自己积极的进行举报,求助有关部门的帮助,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不会出现较大的失误,但是案件的资料准备,需要自己较早的做好打算,否则自己的权益维护就会失去积极的一方面,但是更为关键的还是自己的行为符合有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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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保险诈骗犯罪的具体行为方式包括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诈骗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哪些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以及健康为保险内容的保险。这类保险除个别的具有“两全”储蓄性质的险种外,一般都是以被害人的死亡、伤害或者发生疾病为赔偿条件的。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投保人、受益人为了取得保险金,就千方百计地促成赔偿条件的实现。这里所说的“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是指投保人或受益人采取杀害、伤害、虐待、遗弃、下毒、传播传染病以及利用其他方法故意造成人身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生病,以取得保险金的行为。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保险合同一般对保险事故发生后的赔偿约定都是有条件的,并不是对任何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保险人都负赔偿责任。比如有些财产保险合同约定,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过错造成的事故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这里的“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是指对造成保险事故的原因作虚假的陈述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所谓“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是指故意夸大由于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从而更多地从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的手段和方法多种多样,如涂改发票、多报损失等。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所谓“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是指在未曾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虚构事实,谎称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活动中,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如谎称汽车被盗或家中财产被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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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是指投保财产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内,故意人为地制造保险事故,从而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如为得到赔偿,纵火烧毁汽车,然后谎报意外失火,骗取保险金等。
5.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这里所说的“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物质财富及其他有关利益、人的生命或者身体。“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在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虚构了一个不存在的保险对象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比如谎称拥有一辆汽车,并用已报废的汽车的档案等有关文件与保险公司签订了汽车保险合同,后又谎称汽车被盗或者被抢劫,骗取汽车保险金,这是一种典型的欺诈行为。
盗窃罪和诈骗罪哪个罪量刑要重,具体一点
[律师回复] 对于盗窃罪和诈骗罪哪个罪量刑要重,具体一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编辑本段盗窃数额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0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可以20000-30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40000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案件,盗窃“数额较大”以4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为起点。  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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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样能够成诈骗罪?
诈骗行为同时满足了诈骗罪的主观、主体、客观、客体构成要件,那么就构成了诈骗罪。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如果发现不满足其中的一个要件,那么诈骗罪的罪名就并不成立。如果对具体怎样能够成诈骗罪依旧不清楚,可以选择继续查阅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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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盗窃罪和诈骗罪哪个罪量刑要重,具体一点
[律师回复] 对于盗窃罪和诈骗罪哪个罪量刑要重,具体一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编辑本段盗窃数额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0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可以20000-30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40000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案件,盗窃“数额较大”以4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为起点。  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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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被诈骗2000元,公安局会受理立案么?具体是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一类的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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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
(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
(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
(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账,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
(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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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怎么才能够成诈骗?
只要实施了诈骗行为,就能够成诈骗。如果诈骗的数额不足三千元,那么诈骗案件一般就属于治安案件。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诈骗罪。如果对怎么才能够成诈骗依旧不清楚,可以继续查阅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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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诈骗罪量刑参考标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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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缓刑适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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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了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了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诈骗罪的主体包括了哪些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诈骗罪的判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l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l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诈骗罪的主体主要是一般主体,即只要年龄已经达到了16周岁,同时又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那么旧事可以构成诈骗罪。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一般是不能构成诈骗罪的,但如果是特殊的诈骗罪,如合同诈骗罪,则就可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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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在我国,对贷款诈骗行为予以特别的犯罪化的探讨,是置于经济犯罪这一大的语境下开始的。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经济活动的扩张,尤其是现代金融体制的形成,所要求的规范建立过程中必然伴随大量的失范现象,贷款诈骗行为的大量出现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事例。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同时还破坏了市场经济基础之一的社会信用机制。
二、贷款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2、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3、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4、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5、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6、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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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同诈骗罪主体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诈骗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合同诈骗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合同诈骗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合同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合同诈骗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合同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本罪。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其次,诈骗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数额较大的。所谓数额较大,根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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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诈骗行为具体有哪些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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