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不起诉人A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人行横道处与步行通过道路的行人B发生碰撞,造成行人B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不起诉人A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2020年开始执业的赵婧律师,累计办理案件超过百余件,其中不乏刑事辩护类案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对交通肇事这类案件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当A委托赵婧律师担任辩护人后,赵婧律师迅速展开行动。她围绕自首、认罪认罚、全额赔偿并取得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等核心要点,制定了完整的辩护策略。
赵婧律师深知,在这种案件中,精准挖掘量刑情节至关重要。她全面梳理了A主动报警、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等行为,认定A依法构成自首。同时,A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全部损失共计五十余万元,已支付大部分款项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书面谅解。这些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被赵婧律师一一整理出来,构建起了完整的不起诉法律依据。
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中,赵婧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她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专业的法律意见,详细阐述了案件的情况以及A符合不起诉的条件。她的专业沟通高效地推进了案件的进程,推动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终结,避免了当事人进入审判程序。
检察机关经全面审查认定,被不起诉人A的行为虽触犯刑法、构成交通肇事罪,但综合全案情节,其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被不起诉人A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A彻底免除刑事追诉,无案底留存。
赵婧律师此次的成功辩护,不仅为当事人A避免了刑事处罚和案底的影响,也为全责致人死亡、积极赔偿谅解类交通肇事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不起诉辩护方案。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专业守护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与职业前途,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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