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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X从事运输业务,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未结算运费91490元。2024年6月27日,张X将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及其总公司山东XX公司诉至法院。然而,两名被告未作答辩,这让案件走向充满未知,张X的诉求能否实现成了一个难题。
此时,来自山东烟台的宋晓律师接手了此案。宋晓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在经济纠纷、合同纠纷领域尤为专精,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他深知这类运输合同纠纷的复杂性和关键要点,凭借丰富的经验,开始仔细审查案件。
宋晓律师发现,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原告张X提交的其妻子与被告xx公司烟台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有力证据证明被告欠款事实。在庭审过程中,宋晓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清晰阐述了原告的诉求和事实依据。他指出,原告履行了运输义务,被告应支付相应运费,且被告迟延付款给原告造成了利息损失,同时保全保险费系诉讼必要开支,也应由被告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视为放弃答辩、举证和质证的权利,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山东XX公司烟台分公司、山东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张X运费90490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同时支付原告张X保全保险费损失500元。
在宋晓律师的努力下,张X从最初面临被告不答辩的不利局面,成功实现逆转,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宋晓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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