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认为,一旦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且涉案金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就必然会面临实刑。但在司法实践中,通过积极的辩护和争取,仍有可能获得缓刑。这种误区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人们对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了解不足,以为只要构成犯罪且情节严重,就没有其他可能。而这种错误认知可能导致当事人放弃争取更有利判决的机会,直接面临实刑羁押。
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给他人使用,并配合“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涉案资金中包括吴X被网络诈骗资金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资金50000元,苏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2024年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苏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全额退赃,还缴纳了补偿款。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苏某家属委托了湖北光程律师事务所的项婷律师为其辩护。项婷律师在湖北黄冈麻城市执业,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
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她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引导苏某认罪认罚。同时,项婷经律师梳理该案后,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以体现悔罪诚意。在庭审中,项婷律师重点论证苏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全额退赃退赔”等多重从宽情节,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此外,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苏某自愿认罪认罚,项婷律师同意并配合公诉机关适用速裁程序,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独任审判,于2024年6月27日当庭宣判。
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在涉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中,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赃退赔情况等因素。如果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赃退赔,即使涉案金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也有可能争取到缓刑。
苏某避免了实刑羁押,重获自由回归社会。通过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面对刑事指控时,专业律师的辩护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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