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法律领域,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在多起案件中取得显著成果。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为多位被告人争取到从轻处罚;在敲诈勒索案件中,也积极为当事人辩护,以专业能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他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专业从事刑事案件辩护工作,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此外,他还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在刑事犯罪辩护方面,陈晓伟律师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特的优势。他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能够深入分析案件细节,精准把握法律要点。对于经济犯罪和金融类犯罪案件,他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在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中,他能够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预防刑事法律风险。
下面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来具体了解陈晓伟律师的辩护能力。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另案处理)伙同他人,利用北京XX公司等,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在北京市海淀区等地通过宣讲会或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通过“XX宝”等项目向集资参与人募集资金。被告人郝XX先后作为XX所公司客户经理、团队经理等,通过线下门店宣传公司理财项目,协助投资人与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实施并参与公司吸收资金活动并谋利。经司法审计查明,被告人郝XX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首先,郝XX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量刑可能较重。其次,涉案公司涉嫌犯罪人数众多,已有很多人被法院判决有罪且判决生效,为郝XX争取从轻量刑面临较大压力。再者,案件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对于犯罪金额的认定存在争议。
针对这些难点,陈晓伟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郝XX投案之前咨询律师,律师认为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其及时去公安机关投案,争取认定自首以获得有利量刑。郝XX听从建议,在律师陪同下投案并被羁押。后续在看守所会见时,律师与郝XX交流辩护意见并获其认可。主要辩护意见包括: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郝XX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于“挂单”金额应从犯罪金额中扣减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认定郝XX为从犯。鉴于郝XX系从犯,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退赔部分违法所得,法院对其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郝X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这起案例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类似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可作为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认定从犯对于量刑也有重要影响,在共同犯罪中,应综合考量嫌疑人的具体作用。退赔部分违法所得也能体现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对量刑产生积极作用。此外,对于案件中的争议点,如“挂单”金额的认定,需要依据充分的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案件较为常见,这类案件往往涉及金额巨大、人数众多,对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较大影响。陈晓伟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体现了刑事辩护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也提醒企业和个人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刑事法律风险。在处理经济活动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建立健全合规体系,预防刑事犯罪的发生。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