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0月,原告杜X的母亲赵X因上腹疼痛到镇江某医院就诊并住院,被诊断为胆管结石。11月医院为其实施手术,术后赵X神志不清、病情恶化,12月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诊断包含感染性休克等多项严重并发症。原告认为医院诊疗存在重大过错致母亲死亡,委托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刘智律师,向镇江某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刘智律师执业至今承办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多领域有丰富实践经验。
诉讼中,经原告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损害鉴定。2024年4月鉴定所出具意见书,认为医院存在对病情严重性认识不够等过错,与赵X死亡有一定因果关系,建议原因力为次要原因。原告据此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按60%责任比例赔偿70多万元。
庭审中,被告认可鉴定结论,但仅同意承担30%责任,还提出部分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过高、应扣除患者欠付医疗费等抗辩。刘智律师审查鉴定意见,发现医院对病情认识不足及诊疗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突出,通过与专业医学资料验证,确定这是导致患者死亡的重要因素,这影响后续主张60%责任比例的策略。他逐笔核对赔偿项目,发现各项赔偿均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计算标准合理,这为反驳被告“计算标准过高”的观点提供有力支撑。刘智律师还深入审查诊疗费用,发现患者的诊疗费用都与医院诊疗行为及过错后果相关,不存在应扣除费用的情况,进一步坚定了要求被告全额赔偿的主张。刘智律师比对过上千份类似医疗文件,凭借丰富经验精准分析案件。
镇江某人民法院经审理,部分采纳刘智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确认医院存在过错,酌定承担30%赔偿责任,核定各项合理损失100多万,扣除原告欠付医疗费9万多元后,被告应向原告支付赔偿款30多万。刘智律师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丰富的专业经验和严谨的审查逻辑为案件处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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