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舞台上,总有一些律师凭借着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的杨海娇律师便是其中之一。她拥有执业证号13713202011230023,自初始执业至今已有6年时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事等多个领域都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先来看杨海娇律师办理的确认合同效力纠纷二审案。2019年,毛X某委托邹X帮忙非法进行兑换韩币,按邹X的指示将钱款转入刘XX个人账户。兑换失败后,刘XX出具欠条承诺还款,但未足额履行。毛X某起诉要求确认委托合同无效、邹X返还费用、刘XX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合同无效,邹X还款,刘XX连带。邹X不服提起上诉,并委托杨海娇律师代理二审。杨律师提出了核心上诉观点,指出案涉款项实际由刘XX收取、支配,邹X未获益;刘XX出具欠条构成独立债务承担,邹X并非债务人;邹X仅为介绍/中介角色,不承担返还责任;一审混淆法律关系,同案不同判。二审围绕还款主体认定、诉讼时效、债务性质审理,最终二审法院全部采纳杨海娇律师的代理意见,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刘XX独自返还毛X某费用,邹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且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刘XX负担。这一案件的成功改判,充分展现了杨海娇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她能够精准地抓住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再看抚养费纠纷一审案。原告王XX系被告王XX与法定代理人黄XX的非婚生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约定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后因女方拒绝男方探视孩子,男方停止支付抚养费。202x年3月,女方以法定代理人身份起诉,要求男方支付拖欠抚养费,男方委托杨海娇律师应诉。杨律师核实男方已为孩子购买保险并将理赔款全部交付女方,详细审查孩子实际生活、医疗支出,核对原告诉请金额合理性。她还提出探视权与抚养费关联履行的调解思路,降低男方支付压力。经过法院组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被告一次性支付19年9月到25年4月抚养费仅5000元(远低于原告诉请55000元),自25年5月起,每月支付850元抚养费至孩子18周岁,同时明确男方合法探视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当事人对这一结果高度满意,这体现了杨海娇律师在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时,不仅能够维护当事人的经济利益,还能兼顾到亲情和法律的平衡,展现出她温情维权的服务特色。
在王X涉嫌诈骗罪案中,201x年至202x年,被告人王X加入盘踞在国外的“某某公司”进行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在“某哥”“某石”某口担任客服部组长,负责统计上下分、管理客服等工作,属于诈骗链条关键环节。公诉机关认定其参与境外诈骗窝点工作超30日,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王X具有主动投案构成自首、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已退缴违法所得、案发时怀孕且与同案被告人廖某某育有年幼子女需抚养、社区矫正评估符合缓刑条件等多重特殊情节。王X委托杨海娇律师担任辩护人,杨律师围绕这些核心情节,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了辩护观点,判决被告人王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在本案的十名被告人中,王X是唯一获得缓刑的被告人。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杨海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她能够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还有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张XX系被告某某保险公司业务员,202x年7月投保某某某医疗保险,同时公司为其投保团体意外险+团体医疗险。202x年12月4日,张XX驾驶电动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多次住院治疗,构成八级、十级伤残,产生高额医疗费。张XX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无驾驶证、行驶证为由拒绝赔付,双方告上法庭。原告委托杨海娇律师代为出庭辩护。杨律师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即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需持证的机动车、免责条款是否适用、理赔金额如何计算等问题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法院认定电动三轮车不属于免责条款中的“机动车”,免责条款对原告不生效,保险公司应赔付,判决被告支付原告保险金费用,驳回原告过高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和被告相互承担部分费用。这一案件再次证明了杨海娇律师在民事领域的专业能力,她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核心痛点,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杨海娇律师自执业以来,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准则,秉持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每一起案件都亲力亲为。她所在的山东览辰律师事务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昌辰大厦3楼,杨海娇律师不仅专注于案件办理,还参与律所核心业务布局,兼顾专业服务与团队建设,践行律所“诚信执业、精准赋能”的服务理念。她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民事等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执业6年来,杨海娇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筑牢了法律防线,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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