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纠纷中,执行难是许多当事人面临的痛点。当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却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陷入僵局时,不少人会感到束手无策。然而,何菲娅律师却有一套独特的破局之道。
何菲娅律师拥有逾六年的执业时间,还有近十年交通事故处理经验与相关法务从业背景。她是律所合伙人,在交通事故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表现出色,是民事与刑事案件、诉讼与非诉程序的多面手,尤其擅长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复合型案件。她独有的“交警视角+律师专业”背景,使她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时优势明显,能精准把握证据、推进程序和进行谈判。同时,她在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颇有心得,注重隐私和温情化解矛盾,既懂企业合规需求,又理解家庭纠纷中的情感纠葛。
在一个典型的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案件中,何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展现。原告王某与被执行公司、被执行人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达成调解后,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似乎陷入了死胡同。但何律师没有局限于常规的执行程序财产查控。她通过调取并分析被执行公司的工商档案、年报、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发现原股东高某存在“认缴未实缴+到期前转让股权”的行为,且受让人刘某是其原配偶,有逃避出资义务的嫌疑。这一发现为案件的突破找到了关键线索。
一审执行异议被法院驳回后,何律师没有放弃。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在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股东出资应加速到期,且原股东高某作为发起人,其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免除。在高某及相关被执行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何律师依然准备充分,当庭系统陈述事实、列举证据、援引法律,强调高某转让股权行为的恶意,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她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构建了完整的责任论证链条,明确指出在公司无法清偿债务且具备破产原因时,未实缴出资的原股东仍应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何律师的诉讼意见,判决追加高某为被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高某在未实缴出资的1200万元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这一结果不仅为原告挽回了损失,也彰显了何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执着精神。
除了在具体案件中展现出的专业能力,何律师还注重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她曾为大型国企、上市企业及本土高成长性创新企业等众多知名企业深度参与战略决策与合规治理,帮助企业规避损失金额近亿元。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方面,她长期活跃在第一线,办理重大交通事故案件不下百件,案涉金额超亿元,还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案件近千件,帮助当事人及时获得赔偿。
何菲娅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捍卫正义,用诚信托付信任。她独特的背景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在法律纠纷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无论是解决当下的纠纷,还是防范未来的风险,她都能凭借自己的智慧和经验,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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