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某建筑集团承建了一个大型住宅项目,工程于2014年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然而,开发商长期拖延结算,仅支付部分工程款,还提出工程存在质量瑕疵、建筑集团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未施工、结算单价过高、扣款不合理等抗辩,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建筑集团多次对账催款无果,委托付红亮律师提起诉讼。
付红亮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案件的复杂性和挑战性。他开始全面梳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签证单、竣工验收报告等上千份证据,固定建筑集团全面履约、工程合格、工期顺延、开发商逾期付款等事实。
面对开发商的多项抗辩,付红亮律师进行了精准反驳。针对质量抗辩,他提交验收合格证明、质保维修记录,证明工程合格且已过质保期;针对工期抗辩,提交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证明逾期责任在开发商;针对结算异议,提交签证单、图纸、定额文件,证明工程量与单价合法;针对扣款抗辩,逐项核对凭证,剔除重复、虚假、非施工范围扣款。
在法律适用上,付红亮律师援引民法典建工编、建工司法解释,明确竣工验收合格即应付款、质量抗辩需举证、工期责任划分、结算规则适用等核心法律规则,庭审论证逻辑严密。
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令开发商支付一千三百余万元工程款及违约金。开发商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全面驳回上诉。
这里普及一个法律知识,在建设工程纠纷中,竣工验收合格是支付工程款的重要节点,若一方对工程质量等有异议,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收尾:判决生效后,建筑集团顺利收到了工程款及违约金。那上千份整理得整整齐齐的证据材料,被妥善保存起来,仿佛在诉说着这场胜诉的来之不易。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