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建设工程公司原本满心期待着完成街巷道路硬化工程后能顺利拿到全部工程款,可没想到某村民委员会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大额款项却一直拖欠。多次催要无果后,该公司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他们找到了王宏亮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难题。
王宏亮律师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11年执业经验。他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职务。多年来,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刑事及民商事领域都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承办案件已逾一千余件。他还曾在2018至2021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2年被长治市律协行业党委授予“优秀党支部书记”荣誉称号,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
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王宏亮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庭审中,被告某村民委员会以现任负责人对工程不知情、合同存在形式瑕疵、不认可利息与误工损失等理由抗辩,拒绝足额付款。王宏亮律师作为原告某建设工程公司的代理律师,迅速且精准地展开了应对。
他全面梳理合同、工程结算表、发票、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他指出,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已实际履行施工义务,被告也已支付部分工程款,合同合法有效。工程结算表经被告方时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载明“验收结算”,结合建筑业统一发票,足以证明工程总价款。而且被告未提供任何相反证据否定欠款事实,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依据法律规定,拖欠工程款应支付相应利息。
王宏亮律师围绕欠款事实、证据效力、违约责任、利息计算等焦点问题充分举证、质证、辩论。他精准高效地锁定关键证据,针对被告的无理抗辩,依法逐项击破,稳固了胜诉基础。在法律适用方面,他准确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违约责任与利息起算标准,实现了原告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原告已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构成违约。法院对原告提交的工程结算表、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据全部采信,认定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剩余工程款数十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不合理诉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这起案件实现了全额工程款本金加合法利息的全面胜诉,成功帮助施工企业追回长期拖欠款项,有效维护了建筑企业合法权益。王宏亮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从立案、举证到庭审辩论全程专业把控,缩短了审理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维权成本,彰显了他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专业代理能力,也为同类村居工程欠款纠纷提供了典型参考。未来,王宏亮律师将继续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和务实的办案作风,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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