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情得从某建设工程公司与某实业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说起。案子胜诉进入执行阶段,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工程款,可被执行人就是没财产可供执行。建设工程公司起初觉得,有胜诉判决在,早晚能拿到钱,问题不大。
但随着时间推移,工程款一直没着落,建设工程公司慌了。他们自己四处打听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却毫无收获,公司上下都焦虑不已,反复想不通怎么就执行不下去了。
后来,经人介绍,建设工程公司找到了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的王彦栋律师。王彦栋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复杂民商事案件及执行。
王彦栋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材料。在调取工商档案及银行流水时,他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被执行人原始股东存在虚假出资,会计师事务所还出具了虚假验资报告。
围绕这个细节,王彦栋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指导建设工程公司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追加原始股东及会计师事务所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同时,还通过调查令调取相关证据,以曾用名再次申请调查令,调取原始档案,证实股东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
到了庭审阶段,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建设工程公司这边主张原始股东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担责,而对方则辩称不应追加。王彦栋律师依据《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支持了王彦栋律师的意见,认定原始股东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验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建设工程公司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在执行案件中,要积极调查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不放过任何线索。第二,遇到执行难题,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执行案件遇到困难别轻易放弃。在这个案子里,王彦栋律师通过执行阶段穿透调查,抓住原始股东虚假出资和会计师事务所虚假验资的关键细节,成功将“执行不能”转化为“全额回款”,帮建设工程公司实现了胜诉判决落地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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