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成都市XX区的这起建材行业买卖合同纠纷中,时间来到原告A企业因被告A企业拖欠货款问题陷入困境的时刻。原告A依约供货后,被告A却以未办理最终结算、原告未全额开票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双方僵持不下,原告A无奈之下寻求法律帮助。
此时,2012年开始执业的杨国鹏律师登场。他来自四川南充,是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自执业以来,杨国鹏律师始终秉持“深耕一线、精研实务”的理念,累计代理案件量已超1300件,年均承办案件逾百件。他专注于民商刑交叉领域、公司治理及知识产权领域,尤其擅长处理跨领域、高难度的复杂疑难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杨国鹏律师凭借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首先进行了精准的证据梳理。他将购销合同、补充协议、供货汇总表、材料收料凭证、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有效整合,形成完整的举证体系。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以及原告A的实际供货和被告A拖欠货款的事实,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针对被告A以“未结算、未全额开票”拒付货款的抗辩理由,杨国鹏律师结合《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从合同主要义务与附随义务的区分、结算依据的认定等角度进行专业抗辩。他明确指出开票义务并非付款的前置阻却条件,其专业的抗辩意见被法院完全采纳。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材料收料凭证可作为月结算依据,结合付款记录足以认定未付金额,原告A的起诉可视为要求总结算的行为,开票义务不得阻却付款这一买卖合同主要义务,被告A的抗辩理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判决支持原告A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A限期支付拖欠的全部货款,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
杨国鹏律师以“结果导向”为核心,融合“法律+商业”双重视角,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全部拖欠货款,有效维护了建材企业的合法债权,保障了企业的资金流转权益。他扎根四川南充,既熟悉本地司法脉络,又有处理全国高端复杂案件的能力,在法律实务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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