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X酒后骑轻便二轮摩托车,经检测血液乙醇含量达210.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审查起诉。可最终,检察院却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
原来,赵X一开始没意识到自己的情况还有转机。他以为只要血醇含量高,就肯定会被判刑,完全没去考虑案件里一些特殊情况。而且,他也不了解能让自己从轻处理的法定情节,不知道该怎么给自己争取有利结果。
就在赵X一筹莫展时,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寿刚律师介入了案件。张律师仔细研究后,结合驾驶车型为轻便摩托、行驶时间为凌晨、赵X有自首情节、是初犯且认罪认罚等关键因素,制定了情节轻微、无需刑事处罚的辩护策略。他精准区分了轻便摩托与机动车的不同,强调凌晨时段道路上行人车辆少,降低了社会危害性的认定。同时,提炼出自首、初犯、认罪认罚这些法定从轻情节,构建起完整的不起诉辩护逻辑。在认罪认罚程序中,张律师积极配合,促成了不起诉的量刑建议。
最终,张律师的专业意见被检察机关采信,赵X成功获得不起诉决定,彻底消除了刑事案底。
普法提醒:如果不幸涉及危险驾驶这类案件,不要慌。首先要冷静,仔细回忆案件中的特殊情节,比如驾驶的车辆类型、时间地点等。然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情况争取自首情节。同时,要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让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辩护策略。
复盘结语:本案中血醇含量较高,正常情况下被起诉判刑的可能性很大。但张寿刚律师凭借对案件的深入分析,精准抓住了驾驶车型、行驶时段等特殊情节,叠加法定从宽情节,构建起严谨的辩护逻辑。在整个办案过程中,他不仅准确适用法律,还积极推动认罪认罚程序,与检察机关有效沟通。最终专业意见被全部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避免了刑事案底对当事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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