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XX在一次出行中,驾驶二轮电动车与李XX临时停放的客车发生碰撞,这起事故让他多处骨折并构成九级伤残。该客车登记在天水某运输公司名下,且在中XX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后,谢XX先后在多地医院住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多项损失。然而,在赔偿事宜上,谢XX与各被告协商无果。无奈之下,谢XX委托了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执业13年的梁小龙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按责任比例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6万余元。
梁小龙律师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00件。他曾先后任职于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在基层治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与行业认知,这使他在处理各类法律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和方法。在交通事故领域,他对相关的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都有深入研究。
庭审中,保险公司对伤残等级、误工护理期限、赔偿标准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均提出异议,拒绝足额赔付。梁小龙律师精准梳理事故证据链,规范固定伤残鉴定、住院诊疗、误工护理、被扶养人身份等核心证据。他深知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证据是认定损失的关键,只有将核心证据固定好,才能为法院认定损失奠定坚实基础。
针对保险公司提出的伤残异议、赔偿标准争议等抗辩观点,梁小龙律师逐一从法律规定、行业标准及司法实践角度充分驳斥。他凭借对交通事故领域的深入了解,清晰地阐述了鉴定意见的合理性和赔偿标准的合法性,保障了鉴定意见与赔偿标准被法院采纳。
同时,梁小龙律师结合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赔付规则,合理划分赔偿责任。在同等责任情形下,他最大化计算伤者合法损失,实现了赔偿金额的最大化。他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影响到伤者的赔偿金额,所以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争取的权益。
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梁小龙律师全程代理诉讼程序,高效推进案件审理。他熟悉诉讼流程,能够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帮助伤者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足额赔偿。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梁小龙律师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及各项损失证据,依法核定谢XX各项损失合计47万余元。扣除交强险已赔付部分后,按照同等责任比例划分责任,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付谢XX328342.57元,李XX承担鉴定费1550元,较大程度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梁小龙律师凭借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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