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案件的代理中,反败为胜是极具挑战性的任务。在田某与黄某、宜宾某建司的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案件里,罗冰霜律师通过提交新证据,成功扭转一审不利局面,为当事人追回113万余元工程款。罗冰霜自2013年开始执业,法学本科学历,有在中共南溪政法委员会工作的经历,这些背景为其处理案件奠定了基础。
一审时,田某未能证明与黄某存在委托合同关系,也无法证明自己是实际施工人,法院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一审法院查明2017年10月15日,田某与某航电公司项目经理部签订《意向性投资协议》;2018年1月15日,某建司与某航电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某建司委托黄某处理相关事务;2018年3月至5月,案外人陈X向黄某转账797000元;2018年12月,黄某向陈X转账910000元。
二审中,案件推进遇到巨大阻碍。一审判决已认定田某非实际施工人,若要改判,需找到关键证据。而察觉一审证据链条中缺少能证明田某实际施工的证据,通常需要经历过大量类似案件的全程推演。罗冰霜在过去的多年执业中,承办案件逾500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经验丰富,处理过众多类似案件的底层结构,这使她能敏锐地发现问题所在。
于是,罗冰霜指导田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淘宝购物记录、证人证言等新证据。这些证据相互印证,证实田某投入资金、组织施工、购买材料、支付工资,并与总承包方进行结算。田某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实际完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应认定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二审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改判认定田某为实际施工人,判令黄某返还工程款113万余元。
在另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罗冰霜作为被告某商贸中心的代理人,面临不同的困境。原告罗X请求确认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从证据表面看,原告从事的家电维修属被告业务组成部分,被告通过APP派单,案外人以被告名义为原告投保雇主责任险,似乎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常规律师在这种看似证据对己方不利的情况下,可能会陷入被动。但罗冰霜作为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担任四川省律师协会专业发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其所处的专业评估体系赋予她更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更开阔的法律思维。
她精准抓住“人身从属性”这一核心要件,通过举证原告由案外人招聘管理、不考勤、自主接单、报酬由案外人支付等事实,成功论证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法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避免了企业承担劳动关系项下的法律风险。
案件虽已判决,但留下了一些痕迹。对于田某来说,追回工程款或许能缓解经济压力,但这场官司带来的影响可能会在他未来的商业活动中有所体现。对于某商贸中心,虽然成功规避了劳动关系认定风险,但也提醒企业在日常经营中要更加规范管理。法律案件的处理不仅是为了当下的胜负,更重要的是为社会经济活动提供规范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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