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老刑是南通人,作为南通某源公司的高管,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融资业务,主要负责团队管理和业务推广。案发后,他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审法院认定老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属于从犯。不过,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判处他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老刑当庭未上诉,等判决书送达后,其家属经人介绍找到律师时,距离上诉期届满就只剩两天了。
核心争议点
第一,一审认定的涉案金额是否准确?
第二,老刑是否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争议点拆解
关于涉案金额的准确性
法院查明:上诉后,律师调取一审全部卷宗,逐笔核对老刑任职期间的吸存金额,发现一审认定的部分金额与老刑实际任职时间、管理范围不符,存在重复计算和归责过宽的问题。
双方主张:原告(公诉机关)主张一审认定的金额无误;被告老刑一方则提出,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金额应予以核减。
法院认定:法院采信了老刑一方的意见。因为有证据显示一审认定的金额存在不合理之处,不能准确反映老刑实际参与的吸存情况,所以对涉案金额进行了核减。
老刑是否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
法院查明:老刑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二审期间家属多方筹措资金,退缴了部分违法所得,并承诺配合后续清退。
双方主张:原告(公诉机关)未明确反对适用缓刑,但强调要综合考虑案件情况;被告老刑一方主张老刑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如系从犯、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老刑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老刑作为从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归案后积极配合,如实供述罪行,二审期间又积极退赃,这些情节都表明他有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性相对较小,所以可以适用缓刑。
整体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关于金额核减、从犯地位、积极退赃等辩护意见,对老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老刑于判决后获释,在社区接受矫正。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刑事案件上诉期只有十天,一定要留意这个时间,错过判决就生效了。如果对判决结果有异议,要及时上诉。其次,在二审期间,如果有新的证据或者情节,比如积极退赃、争取被害人谅解等,可能会影响改判结果。所以,涉案人员和家属要积极配合,争取从轻处理。
结尾
本案中,老刑从一审的两年七个月有期徒刑,到二审改判为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这一结果体现了法律的严谨和公正,也说明了在刑事案件中积极争取合法权益的重要性。代理这个案子的,是上海精诚磐明(宁波)律师事务所的任筱雯律师。执业的这10年里,她办过510余起同类刑事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她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涉案金额计算的关键问题,为老刑争取到了改判的机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