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重庆,多起合同纠纷案件引起了关注。20年,重庆餐饮与重庆学院签订食堂经营协议,后学院委托重庆XX公司出租校区资产,XX公司与技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餐饮又与技公司签订食堂委托经营合同,并支付3万元。但不久双方签订终止协议,科技公司仅退还部分款项,剩余15万元未付。餐饮遂起诉,要求撤销合同、多被告赔偿损失等。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的王秀峰律师作为被告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
这起案件的麻烦在于,餐饮主张科技公司存在欺诈,要求多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但要证明不存在欺诈以及其他被告无责并非易事。王秀峰律师接手后,开始一项一项地处理。他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相关证据,发现科技公司已通过合法租赁取得食堂经营授权,“生源增长、经营向好”等属于主观意见表达,“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不属于欺诈规制的事实范畴,且餐饮未举证证明陷入错误认识。同时,合同已签订终止协议解除,撤销请求缺乏适用基础,其余被告并非合同相对方,担责前提不成立。
随着这些工作的推进,案件走向开始变化。最终,法院驳回餐饮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餐饮自行负担。
还有一起二审买卖合同纠纷。20年,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向张X购买长安牌小型轿车,过户后发现车辆曾被推定全损且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一审以未举证证明欺诈为由驳回其诉请。杨委托王秀峰律师提起二审。王秀峰律师在二审中,通过对交易过程和车辆情况的深入分析,确认张X与杨成立买卖合同关系,张X未全面披露车辆重大瑕疵信息构成欺诈。最终,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撤销车辆买卖合同,双方互相返还车辆与购车款,张X赔偿杨相关费用。
此外,宋X与颜、胡服务合同纠纷中,宋X委托王秀峰律师起诉要求还款。法院认为委托入学事宜合同无效,胡和颜应返还剩余款项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周与重庆艺术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中,王秀峰律师代理周,法院认定协议无效,该公司返还服务费,其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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