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朱俊健律师于2001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系,取得学士学位,并在2005年10月考取司法资格。在从事律师职业之前,他在执法公职单位工作了12年,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验及业务资源。2000年,他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07年5月正式成为河北中旺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此后,他深耕基层法律服务,不断总结社会及法律职业经验。
在基层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朱俊健律师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0余件,其中成功办理经济合同与刑事辩护相关案件600余件,尤为专精于经济合同案件,占比约33%。他在各种合同纠纷及执行案件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经济合同领域,朱俊健律师主要擅长建筑租赁合同案件的诉讼及执行代理。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朱俊健律师代理被上诉人某建筑器材厂。2017年6月,该厂与某央企集团下属XX公司项目部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但承租方仅支付部分租赁费,剩余租金、未退租赁物及赔偿款长期拖欠。后该XX公司被其全资母公司某央企集团公司决议吸收合并并注销,未依法通知原告债权人。一审判决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但某央企集团不服上诉,提出责任应由承继公司承担、已完成结算不应再支付租金、租金证据不足及钢模板无合同依据等主张。朱俊健律师作为二审代理人,围绕公司注销后母公司承责、租金计算真实合法、租赁关系真实存在、未依法通知债权人等关键要点答辩。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其答辩意见,原告自一审到二审全面胜诉,全部债权获得法律支持。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朱俊健律师在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公司合并注销、债务承继领域的专业实战能力。
在刑事辩护方面,朱俊健律师也颇有建树。他曾在一起杀人案件中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辩护,中央电视台对该案件的审理进行了全程报道,获得了业内及了解案件的知情人很高的评价。2016年12月16日,他代理的抑郁杀人案被中央电视台12频道社会与法栏目报道,报道题目为“抑郁杀机”。
朱俊健律师秉持“为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获得法律支持不懈努力”的执业理念,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凭借丰富的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解决了众多法律难题。
未来,河北朱俊健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以更加务实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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