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给社会带来了诸多不良影响。本案中,被告人周X、吴X、郑X、冯X、魏X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提起刑事诉讼,同时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周X曾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前科,系累犯,在陷入这样的案件困境后,他委托朱红亮律师担任辩护人。
朱红亮律师接受案件后,迅速拆解核心问题。一是明确案件中涉案信息的数量、类型以及涉案工具提供主体等事实,这些细节对于准确判定犯罪情节至关重要;二是考虑到周X是累犯这一潜在风险,可能会对量刑产生不利影响。朱红亮律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办案过程中,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公安机关经侦查,查获作案工具电子设备,提取到涉案公民个人信息五百余条及资金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朱律师仔细研究这些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了深入剖析。在庭审过程中,她针对案件涉案信息数量、信息类型、涉案工具提供主体等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了针对性的辩护意见。同时,结合周X具有的法定量刑情节,如坦白、认罪认罚等,提出了合理的量刑辩护建议。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五名被告人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其中周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吴X、郑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且处罚金,冯X、魏X被判处有期徒刑数月并处罚金;依法没收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追缴未退缴的违法所得;判令五名被告人共同支付损害赔偿金七万九千一百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法院认为,五名被告人共同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结合主从犯、累犯、自首、坦白、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等不同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其行为侵害不特定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朱红亮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等领域,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处理400余件案件。多年的执业养成了她严谨细致的执业习惯,她认为律师的价值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框架内为当事人争取最优结果。这份能力源于她长期在实务中的打磨,她熟悉定西及陇西本地司法环境与办案惯例,无论是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还是各类民商事纠纷,她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扎实的业务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办理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朱红亮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周X争取到了相对合理的判决结果,也为维护社会法治秩序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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