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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3月,原告司X某因资金周转借给被告吐某某20万元,被告出具《收条》并承诺月底归还。然而还款期限到了,被告却迟迟不还。司X某为维护权益,委托顾建伟律师代理此案。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存在诸多疑难之处。被告抗辩案涉款项是入股款并非借款,主张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这就使得收条能否认定借贷关系、款项性质是借款还是投资款成为争议焦点。从法律规定来看,认定民间借贷关系需要有借贷合意和款项交付的证据,而被告的抗辩给案件的定性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顾建伟律师接受委托后,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处理步骤。一审时,律师提交《收条》、沟通记录、视频等证据,证明双方借贷合意明确、款项已实际交付,让一审法院采纳了代理意见,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被告返还借款20万元。被告不服上诉,律师在二审答辩中指出,《收条》明确记载“归还”字样,具备完整借贷合意与还款承诺,不属于单纯代收款项;聊天记录与视频可印证被告认可借款并承诺还款,证据链完整;被告主张款项为入股款,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佐证,与《收条》书面约定相悖;还款承诺系保证责任,并非附条件还款,被告应当按期返还。
案件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一审判决被告返还借款20万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涉20万元借款本金全额得到支持,司X某成功全额追回借款。
结合新疆办案经验,在这类民间借贷案件中,从证据视角来看,证据收集和组织至关重要。律师要围绕“借贷合意+款项交付”核心要件,像本案中收集收条、沟通记录、视频等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锁定案件事实。同时,要有力应对对方的抗辩,在二审中对上诉人的理由进行逐条驳斥,清晰区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边界,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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