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作为小型服装厂经营者,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为他人加工假冒服装,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经营数额达到情节特别巨大标准,并提出较高量刑建议。
此时,李晖律师介入此案。李晖自2002年开始执业,服务于广东东莞地区,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案件数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秉持着“忠于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讲究效率,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李晖迅速展开工作。
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李晖深知时间的紧迫性。他及时会见被告人,不仅了解了案情,还向被告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做出对己不利的供述。同时,他还对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传递家人问候,稳定其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阅卷过程中,李晖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他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通过细致的比对,他发现了一些前后矛盾、逻辑不通或与其他客观证据相悖之处,这些都成为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了控方的证据体系。
在案件事实梳理方面,李晖对数百笔转账流水、生产记录、送货单、聊天记录逐一核对,精准区分合法加工与假冒品牌加工部分,剔除合理成本与无关交易,将犯罪金额固定在法院可采信的客观范围,避免了金额被不当拔高。他结合传唤文书、到案经过、第一次讯问笔录等证据,完整还原“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构成要件,向法庭充分论证自首成立,为当事人获取法定从轻、减轻处罚基础。
此外,李晖还向法庭清晰说明被告人在整个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作用,强调其仅提供加工行为,未参与设计、仓储、销售环节,主观恶性较低。他指导并协助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足额预缴罚金,同时提交家庭困难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全面展现当事人悔罪态度与社会危险性较低。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他保障当事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量刑建议,还检索同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向法庭提交类案判决观点,促成法院作出轻缓量刑。
最终,法院全面审理后,采纳了李晖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框架内,实现了最大限度轻刑化,当事人及家属对结果表示认可。李晖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解决了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中的诸多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