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北省襄阳市,有一位叫付X的农村建筑工匠,他满心期待地完成了一项建设工程,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应得的报酬,然而却遭遇了被告王X的拖欠。多次催讨无果后,付X陷入了困境,这时,他找到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专注于建设工程、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合同事务、债权债务、离婚纠纷六大核心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逻辑,已办结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百余起。
2021年7月29日,付X与王X签订《建房协议》,约定付X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王X五层房屋的建设工程,按每平方米450元计算劳务报酬。协议签订后,付X组织人员施工,工程于2022年4月完工,5月1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王X入住。经结算,工程总价款为593865元,王X仅支付453000元,尚欠140865元未付。付X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委托龚傲冬律师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王X辩称工程未完工、未结算、已超付工程款,且付X未按约定安装网线、地线,存在质量问题,部分工程被告另请他人完成,要求扣减相应款项。面对被告的诸多抗辩,龚傲冬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高超的办案能力。
龚傲冬律师全面梳理《建房协议》、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现场勘验等证据,有力反驳了被告关于“工程未完工”“已超付”等抗辩。他精准预判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无效,提前准备《民法典》第793条及建设工程相关规定,主张折价补偿,确保原告仍能获得工程款。
法院经审理认定,付X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案涉房屋为五层建筑,不属于农村自建低层住宅,双方签订的《建房协议》及补充协议无效。但因王X已于2022年10月1日入住房屋,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X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折价补偿。
为了客观认定工程价款,龚傲冬律师推动法院进行现场勘验,固定主体面积、水电、地坪等关键数据,避免被告单方认价。法院经现场勘验,确认房屋主体面积1113.5平方米、水电及地坪等附属工程,最终确定工程总价款518251.08元,扣除被告已付453000元及原告自认未完成地线、网线部分酌定扣减5000元,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60251.08元及相应利息。
在原告自认未完成地线、网线的情况下,龚傲冬律师主动建议酌情扣减1000元,法院最终酌定5000元扣减,最大限度维护了原告利益。通过龚傲冬律师的专业代理,成功为原告争取到60251.08元工程款及利息,避免了合同无效导致的“血本无归”风险,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建设工程纠纷中的核心价值。
此案核心争议在于建设工程合同因承包人无资质而无效的情况下,承包人能否主张工程款;以及工程价款、面积、价款及质量扣减的认定。虽然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被告已实际使用房屋,视为验收合格,原告仍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获得折价补偿。法院通过现场勘验,客观认定了主体面积、水电、地坪等工程量和价款,对被告主张的外墙真石漆、内墙粉刷、灶台等未完成工作,因被告未能举证,法院未予支持。同时,法院酌情扣减了原告自认未完成地线、网线部分人工费5000元,体现了公平原则。
龚傲冬律师在本案中,凭借其专业的证据组织能力、精准的法律适用能力以及对案件的深入把控,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他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深耕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也赢得了襄阳本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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