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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XX建筑施工企业与被告XX房地产公司签订住宅项目施工合同,承建多栋住宅楼等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多年后,被告长期拖欠几千万元工程款,原告提起本诉要求支付款项及违约金,被告则提起巨额反诉。
被告反诉主张工程存在质量瑕疵、原告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未施工、扣款不合理等,要求原告赔偿损失、返还超额款项。在这类建工纠纷中,对于工程质量责任的认定,通常以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为重要依据。
付红亮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在质量抗辩方面,他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质保期维修记录,证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多年、已过质保期,且维修费用系开发商自行改造,与施工质量无关;工期抗辩上,提交工期顺延签证、开发商逾期付款证明、设计变更文件,证明工期延误系开发商责任;未完工程抗辩时,提交施工图纸、签证单、验收记录,证明原告已完成全部合同及签证工程;扣款抗辩主张罚款等无合同依据、无原告确认,系开发商单方行为。
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全面驳回被告反诉。被告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反诉全灭。
本案是建工领域反诉全胜的典型案例,付红亮律师精准举证、严密论证,为施工方维权奠定基础,彰显了其在建工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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