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班兆然律师是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她始终秉持“专业、高效、务实、尽责”的执业理念,在法律实务一线发光发热。执业至今,她已承办329起案件,涵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多个领域。
在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中,原告被被告误解为插足其感情,被告在抖音平台公开原告隐私信息并辱骂,还提起反诉。班律师接手此案后,全面固定被告侵权的完整证据链,包括侵权视频、评论、私信辱骂、平台投诉记录、心理诊疗报告及律师费票据等。她依据民法典,明确原告与案外人交往时被告未登记结婚,不存在“插足婚姻”情形,且原告仅私下回应,不构成名誉侵权。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驳回被告反诉请求。班律师精准适用法律,为委托人实现了完整的维权效果。
同居子女抚养权案中,男女双方未结婚生育一子,孩子由女方照料,后女方起诉争取抚养权。班律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重点论证孩子随母亲生活的稳定性与必要性。她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固定男方不利于抚养的行为,提交女方亲属协助抚养意愿书补强女方抚养条件。最终,法院判决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班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混同用工下的劳动纠纷案件,劳动者仲裁败诉后起诉。班律师首先结合入职材料、工服、宣传账号等证据,厘清混同用工关系,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她固定事实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关键证据,依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定追索加班工资,结合离职证据主张经济补偿。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餐饮总公司连带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5919.54元、加班工资759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5000元,劳动者核心诉求得到支持。
班兆然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她从案件梳理、证据搜集、法律分析到庭审辩护,层层把关、精益求精。在长期的实务历练中,她熟悉各类案件的审理流程和裁判思路,能够精准捕捉案件关键节点,为当事人制定最优解决方案。
329个案件见证了班兆然律师的专业与尽责。无论是网络名誉权侵权、同居子女抚养权,还是混同用工劳动纠纷,她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务实作风,为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守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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