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湖南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最初掌握的证据存在诸多问题。他们虽有工程变更申报表,但缺少甲方签字签证,且变更手续不完善。此外,多年协商、信X无果,面临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朱传奇律师在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执业,接手此案后,首先核查了这些证据。
为了补强证据,朱传奇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具体动作。他收集工程变更申报表、监理签字确认单、被告信X答复、监理单位情况说明,以此固定增量事实,证明新增工程真实存在且系被告要求施工。同时,他调取信X记录、接访答复,破解时效抗辩,证明原告持续主张权利,诉讼时效多次中断、未届满。并且,朱传奇律师申请法院委托鉴定,启动司法造价,确定新增工程价款为60万余元。
证据交换时,朱传奇律师提交了上述证据。被告虽提出工程款已按审计结果全额付清、原告主张已过诉讼时效、新增工程变更手续不全等抗辩,但法院对朱传奇律师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最终,法院采纳朱传奇律师全部核心意见,判决被告于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新增工程款60万余元及相应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全部由被告承担,驳回被告时效抗辩及不付款理由。
另一起案件是杨XX涉嫌诈骗罪。杨XX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被诱骗参与境外电信诈骗团伙。律师介入前,证据中缺少能充分证明杨XX具有从宽情节的材料。朱传奇律师接手后,梳理出杨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在审查起诉阶段,朱传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这些证据和专业不起诉法律意见。检察机关采纳了朱传奇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杨XX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杨XX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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