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谈婚论嫁的时候,房子往往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很多父母心疼孩子,会在孩子婚前出资为其买房。可一旦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走到离婚这一步,房子的归属就成了大问题。到底婚前父母出资买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这可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咱们下面就来好好分析分析。
一、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按照法律规定,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并且把房子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小王的父母在小王婚前拿出积蓄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写了小王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只属于小王。就算小王以后结婚又离婚,这套房子也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一方父母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要是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情况就复杂点了。一般来说,房子还是归登记方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需要给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小张的父母在小张婚前付了首付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小张名下,小张婚后和妻子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子归小张,但小张要给妻子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三、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如果是双方父母都出了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那房子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比如小李和小赵结婚前,双方父母都出钱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李名下,那么小李和小赵就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这套房子。要是离婚,就按照这个比例来分割房子。
四、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要是双方父母出资,房子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相当于双方父母都认可这是给小两口的共同财产。比如小陈和小周结婚前,双方父母一起出资买了房,登记在小陈和小周两人名下,那这套房子就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确定了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还可能会面临很多其他问题,比如房产增值部分的计算方式是否合理,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怎么协商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合理分割房产,怎么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少走弯路,不用再为这些棘手的事情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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