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案件结案后的第90天,当事人的电话就打到了戎畅律师这里。最初,是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纠纷把当事人推向了困境。原告郑X、王X夫妻持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起诉被告牛X、吴X,要求支付退股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牛X委托戎畅律师应诉。戎畅律师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抗辩,提交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案件结束后,戎畅律师主动回访了当事人,提醒执行情况,还发送了相关的新规。这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律师的贴心。
很快,当事人又遇到了新问题。这次是同居关系析产及共有房屋分割纠纷。原告小X与被告小X自2005年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置两处房产,均登记在小X名下。后双方感情破裂,小X诉至法院请求分割房产。小X再次委托了戎畅律师。
这一次,戎畅律师协助小X收集房屋产权信息、装修支出凭证、生活缴费记录、双方经济往来及共同生活证据。与第一次案件不同的是,这次戎畅律师更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以证明双方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财产混同、共同购置并使用案涉房屋。一审法院认定双方构成同居关系,案涉房屋为同居期间共同购置,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小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又过了一段时间,当事人第三次找到了戎畅律师。这次是买卖合同纠纷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原告李X持载明欠款人小夫、标注“老婆XXXXX”的欠条,将小夫、XXXXXX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支付货款及利息。XXXXXX委托戎畅律师应诉。
戎畅律师在这次案件中,严格审查债权凭证效力、精准适用个体工商户债务规则与夫妻共债认定标准。与前两次不同,这次更侧重于对证据的质证和法律的精准适用。一审法院判决二人共同支付欠付货款及利息,XXXXXX不服,在戎畅律师协助下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核查证据原件,查明欠条中XXXXX签字及捺印均非本人所为,粉面店登记经营者仅为小夫。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小夫单独向李X支付货款317660元及相应利息,驳回李X对XXXXX的全部诉讼请求。
后来当事人说,选律师看的不是一次输赢,而是出了事他会不会第一时间接电话,会不会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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