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辽宁营口的法律界,张相奎律师是一位深耕刑事、民商事等领域多年的法律从业者。自2015年获得执业资格以来,他承办的案件已逾几千件,服务对象涵盖了上市公司、地方骨干企业以及众多面临法律纠纷的个人。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诉讼中,常常会遇到证据认定、责任划分等难题,而张相奎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为当事人化解了诸多困境。
在韩X、孙X等盗窃案二审中,原审被告人韩X等因盗窃罪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韩X继续委托张相奎律师作为二审辩护人。韩X认为一审认定盗窃数额过高,自己系从犯。张相奎律师在二审中,除重申一审中关于从犯、盗窃数量存疑等辩护观点外,还补充指出一审判决对每次盗窃0.4吨的认定缺乏客观过磅记录,仅凭同案犯估算及被害单位推测,证据不足,同时强调韩X系被动参与,应认定为从犯。虽然二审法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张相奎律师在辩护中坚持对证据严格性的要求,充分履行了辩护人职责,通过二审程序迫使法院对一审证据进行复核,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体现了他对当事人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对刑事辩护事业的专业坚守。
另一起任XX、姚XX等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任XX被指定由张相奎律师担任辩护人。公诉机关指控任XX等人参与骗取福州某融资租赁公司共计1193万余元,其中任XX参与骗取205.1万元。张相奎律师接受指定后,全面查阅卷宗,会见被告人任XX。任XX对指控基本事实无异议且认罪认罚,张相奎律师提出任XX系从犯、有自首情节、无实际获利主观恶性较小等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宽处罚并采纳公诉机关有期徒刑四年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任XX系从犯,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减轻处罚,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这一案件体现了张相奎律师在认罪认罚案件中,通过有效沟通和量刑协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执业能力。
在罗X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中,原审被告人罗X因交通肇事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胡X1、胡X2不服附带民事部分判决提起上诉,委托张相奎律师作为二审诉讼代理人。张相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分析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一审判决认定胡X1、胡X2作为车辆所有人及管理人,在出借车辆时未尽到对驾驶人资质及状态的审查义务,存在过错,判决其承担超出交强险部分的30%赔偿责任。张相奎律师在二审中提出胡X2已尽到一般注意义务、罗X吸食毒品系借车后临时行为无法预见、判令车辆出借人承担30%赔偿责任过高等观点。二审法院最终改判胡X1不承担责任,胡X2的赔偿责任比例维持30%。这一案件体现了张相奎律师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处理复杂侵权责任划分的专业能力,以及在二审中为当事人争取有利判决的实践经验。
张相奎律师在面对各类案件时,总是以严谨的态度审查证据,精准分析法律关系,寻找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辩护或代理策略。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诉讼,他都能从案件的细节入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其处理案件的思路和方法值得在同类型案件中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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