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据交锋
在诈骗罪(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公诉机关出示了证明当事人参与境外电信诈骗团伙的相关证据,包括当事人偷越国边境前往缅甸从事“杀猪盘”诈骗活动的证据,参与时间超过30日。这些证据被整齐地摆放在法庭的证物台上,书记员快速地记录着证据的相关信息。
朱传奇律师仔细查看这些证据,从文件夹中抽出一些材料,这些材料显示当事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的证明文件,以及能够证明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起辅助、次要作用的相关证人证言和聊天记录等。朱传奇律师将这些证据一一呈递给法官,法官认真地接过证据,仔细翻阅查看。
对方律师则对朱传奇律师提交的证据进行质疑,指出这些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不足。对方律师从自己的文件中拿出一些反驳材料,试图削弱朱传奇律师证据的效力。法官在一旁认真倾听双方的观点,不时点头,似乎在思考双方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力。
法庭辩论阶段:理由阐述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朱传奇律师开始阐述辩护要点。他首先强调当事人主体特殊,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接着,他指出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观恶性较小。同时,当事人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最后,朱传奇律师说明当事人系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不大,符合不起诉法定条件。
朱传奇律师在陈述过程中,语气坚定,条理清晰,手中不时拿着相关证据辅助说明。法官专注地聆听,不时做着笔记。
对方律师则进行反驳,认为当事人虽然有一些从轻情节,但仍然构成诈骗罪,应该受到刑事处罚。对方律师慷慨陈词,试图说服法官支持他们的观点。
法官询问环节:细节确认
法官在听取双方辩论后,进入法官询问环节。法官向朱传奇律师询问当事人自首的具体情况,以及全额退赃的相关细节。朱传奇律师迅速从材料中找出相关证据,详细地向法官说明。法官一边听一边查看证据,对于一些关键信息还进行了再次确认。
法官也向对方律师询问了他们对于当事人从轻情节的看法,对方律师进行了回应。整个询问过程中,法官不断在寻找案件的关键信息,以做出公正的判断。
最终处理结果:不起诉决定
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朱传奇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起诉。
当法官宣布这一结果时,朱传奇律师脸上露出欣慰的神情,当事人及其家属也松了一口气。整个法庭的气氛也随之缓和下来,这场庭审以一个让当事人满意的结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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