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托人在该案中是被告。该案件是XXX网络诈骗集团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众多,涉案数额被指控为特别巨大。委托人作为该诈骗集团基层参与人员,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当接到起诉书时,委托人,他知道自己面临着严重的法律后果,整夜都睡不着觉,担心会受到重判。
李晖律师在委托人被起诉后介入了此案。他深知刑事案件的命脉在于“快”,虽然此时卷宗还未到检察院,但他迅速展开工作。在批捕前,他多次会见委托人。首次会见时,他不仅了解了案情,还向委托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委托人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己不利的糊涂供述。同时,考虑到嫌疑人处于信息封闭状态,极度焦虑,李晖律师在不违规的前提下,传递了适当的家人问候,稳定了委托人的情绪,建立了信任关系。
在阅卷过程中,李晖律师仔细制作“证据比对表”。他将委托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经过细致核查,他发现公诉机关据以指控的业绩表、收支表等关键证据中存在重复计算的问题。同时,他还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的嫌疑,于是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削弱了控方证据体系。
庭审时,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委托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事实基础。他结合被告人在诈骗集团中的具体工作内容、入职时间、获利情况,充分论证其在犯罪集团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主观恶性小。
李晖律师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深耕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在这起案件中,他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晖律师提出的关键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金额予以纠正,同时认定被告人系从犯,结合其自愿认罪、初犯、参与犯罪时间较短等情节,对被告人依法减轻处罚,作出轻刑判决。
委托人原本担心会受到重判,但实际结果却是获得了轻刑判决。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靠的是李晖律师对每一份证据的细致核查和专业的法律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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