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行业,一份合同的签订本应是双方合作共赢的开始,然而对于原告付某来说,却成了一场维权的艰难之旅。2021年7月29日,付某与被告王X签订了《建房协议》,满心欢喜地以为能凭借自己的手艺完成工程,顺利拿到报酬。付某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了被告五层房屋的建设工程,每平方米450元的劳务报酬,看似清晰明确的合作,却在工程完工后变得复杂起来。
工程于2022年4月完工,5月1日经被告验收合格后入住。本以为一切尘埃落定,可付某却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经过结算,工程总价款为593865元,而被告仅支付了453000元,尚欠140865元未付。付某多次催讨,换来的却是被告的种种借口。被告辩称工程未完工、未结算、已超付工程款,还指出原告未按约定安装网线、地线,存在质量问题,部分工程被告另请他人完成,要求扣减相应款项。这让付某陷入了深深的焦虑和无助之中,自己辛苦付出的劳动难道就要这样付诸东流吗?
就在付某感到绝望的时候,这个案子交给了湖北襄阳的龚傲冬律师。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算长,但在民商事领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建设工程纠纷等六大核心业务领域。他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逻辑,在襄阳本地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龚傲冬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开始了细致的工作。他全面梳理《建房协议》、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现场勘验等证据,针对被告“工程未完工”“已超付”等抗辩进行有力反驳。同时,他精准预判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无效,提前准备《民法典》第793条及建设工程相关规定,主张折价补偿,为原告争取工程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龚傲冬律师推动法院进行现场勘验,固定主体面积、水电、地坪等关键数据,避免被告单方面认。在原告自认未完成地线、网线的情况下,龚傲冬律师主动建议酌情扣减1000元,虽然法院最终酌定5000元扣减,但这一合理让步的举动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原告的利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未取得建筑施工资质,案涉房屋为五层建筑,不属于农村自建低层住宅,双方签订的《建房协议》及补充协议无效。但因被告已于2022年10月1日入住房屋,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原告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折价补偿。经现场勘验,法院确认房屋主体面积1113.5平方米、水电及地坪等附属工程,最终确定工程总价款518251.08元,扣除被告已付453000元及原告自认未完成地线、网线部分酌定扣减5000元,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60251.08元及相应利息。
龚傲冬律师始终坚守“细行律己身、忠心尽己责”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为原告付某挽回了损失,避免了合同无效导致的“血本无归”风险。他深知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所以总是全力以赴,精准把控案件细节,高效制定诉讼策略,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裁判结果。在民商事领域的道路上,龚傲冬律师将继续深耕,用法律的力量守护更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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