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彭先生经人介绍,到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作,在上海某建工公司总承包的项目工地做木工。当时双方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日工资。谁能想到,同年彭先生在作业时用电锯锯伤了手,被紧急送往南京某医院治疗,住院十多天,出院后还需休息3个月。后来他又去安徽某医院复诊,医生累计建议休息3个月,期间他自己垫付了2万多元的医疗费。
之后,南京市某人社局认定彭先生所受损伤为工伤,用人单位是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22年经鉴定致残程度为十级。可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后,彭先生与两家公司协商工伤待遇却没结果,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没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上海某建工公司也不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彭先生咨询了一些人,大家说法不一,他心里特别没底,不知道该怎么办,感觉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就在彭先生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了解到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刘智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1202210465694,服务地区是江苏-南京,联系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栋13楼。他有着法律和化学双教育背景,还有化工检验检测执业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执业证。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多起相关案件,在公司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经验丰富。刘智律师还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曾担任重工企业、五星级酒店、药企的法律顾问,参与过标的额千万元债务纠纷案,这些优势让彭先生眼前一亮,于是决定委托刘智律师代理此案。
委托后,刘智律师做了很多工作。在开庭前,刘智律师多次前往彭先生受伤的工地,找当时一起工作的工友了解情况,收集证人证言。他还仔细研究了彭先生的病历、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分析被告可能提出的抗辩理由。在庭审中,面对两被告提出的多项抗辩,刘智律师沉着应对。他指出彭先生与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结合工伤认定决定书,双方劳动关系成立;通过证人证言证实彭先生日工资情况,核算出停工留薪期应为6个多月;还说明彭先生因工伤致残十级,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按实际护理需求核定的护理费;强调上海某建工公司作为总包单位,已为彭先生缴纳工伤保险,应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最终,江苏省南京市某区法院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民事判决:确认彭先生与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自2021年9月起解除;判令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合计7万多元;判令上海某建工公司配合办理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医疗费等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驳回了彭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这个结果对彭先生来说意义重大,他成功获赔7万多元,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也有了明确保障,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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