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是一位普通的投保人,在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驾驶人员意外伤害险。然而,保险期间内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被保险公司以伤残评定标准不符、格式条款已公示、应按保险比例赔付为由拒赔残疾赔偿金。这让原告陷入了困境,自己明明投了保,出了事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于是原告委托河北榆轩律师事务所的尹杰律师提起诉讼。
尹杰律师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百余件,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尤其在处理复杂民商事纠纷,特别是合同案件方面,展现出优秀的综合能力。他秉持专业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以高效务实的办案风格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为当事人提供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一审中,尹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帮助原告胜诉。但被告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一审适用伤残标准错误、赔偿计算方式不当。面对保险公司的上诉,尹杰律师没有丝毫懈怠。他深知二审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他多次仔细查阅案件卷宗,深入研究保险法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在二审过程中,尹杰律师围绕格式条款提示说明义务、伤残认定依据、保险赔付责任展开了严谨的抗辩。他指出,被告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未举证证明就伤残评定标准等限制性条款尽到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相关条款不产生效力。同时,在两种评残标准争议中,他依法支持对被保险人有利的司法鉴定结论,为赔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经过尹杰律师的努力,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采信合法司法鉴定意见、按法律规定计算赔偿金并无不当。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须向原告支付意外伤残赔偿金、医疗费、住院津贴等共计二十余万元,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被告承担。本案实现了一审、二审连续胜诉,保险金全额兑现。
原告对尹杰律师的服务非常满意,他表示:尹律师专业又负责,从一开始就给我吃了定心丸。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他详细地给我分析每一个环节,让我清楚了解案件的进展和可能的结果。遇到问题时,他总是能及时给我解答,让我心里踏实。多亏了尹律师,我才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尹杰律师的这次成功代理,不仅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为驾乘意外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理赔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胜诉路径,切实保护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诠释了专业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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