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1年3月,被告二与原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原告当日便转账50万元作为入股款。之后,原告又分别转账15万元(备注项目入资)、20万元(备注合同保证金),三笔款项合计85万元,从转账备注及相关协议来看,这些款项均为股权投资、项目投入性质。
然而,到了2022年1月,原告补签了《借款合同》,主张这85万元转化为民间借贷,要求被告一还款、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还主张律师费、诉讼费。案件陷入了看似复杂的局面,款项性质究竟是投资款还是借款,成为了争议的核心。
处理民商案件经验丰富的周科兵律师接手此案后,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敏锐的洞察力,迅速展开了工作。他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他指出,案涉85万元是股权转让款、项目投资款、合同保证金,并非借款。《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债权债务清算或转化意思表示,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借贷合意。而且原告已登记为公司股东,投资款转化为借款未经股东会决议,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的构成,本案基础关系并非民间借贷。
周律师还完整地搭建了证据链,提交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账备注、工商登记、企业信息等证据,形成了闭环抗辩。在庭审中,他的观点有理有据,逻辑清晰。
最终,法院采纳了周律师的意见,认定案涉85万元不构成民间借贷,原告主张的借款转化事实不成立,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事后,大家回忆起这个案件,都对周科兵律师秉持的“用心服务、及时反馈、专业高效”的办案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他在案件中精准定性法律关系,完整构建证据链,准确适用法律规则,成功帮助当事人避免了85万元及律师费等重大经济损失,最大程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让人们看到了专业律师在复杂法律纠纷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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